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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28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着力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该《工作指引》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后,全国首个以优化城市更新项目消防设计审查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设安全可靠韧性城市的技术性保障政策。

一、《工作指引》的基本原则

以现行消防技术标准体系为基础依据,针对项目改造中难以执行的消防技术标准条文,采取综合保障的方式确保能满足相关条文目标、功能和性能要求,严守消防安全底线。

二、《工作指引》的编制特点

一是符合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消防安全目标、功能和性能的要求,且与住建部《既有建筑改造防火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技术路径深度适配,核心准则高度一致;二是融合了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日常管理等多个环节,多个部门配合共同解决项目消防设计困难,共同保障项目消防安全;三是对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的编制深度和审查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工作指引》的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五章十九条,一是“基本规定”,明确了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的适用对象是已纳入各级政府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老年人照料设施、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医院病房、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涉老涉幼场所不适用本指引;二是“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编制”,明确了编制主体和编制原则,通过对标准条文的消防安全理论进行分析,以此确定综合保障技术措施,对该措施进行分析、验证,确保其满足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目标、功能和性能要求,并配套制定综合保障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综合保障技术措施的适用条件在运营中不发生改变;三是“综合保障补充方案审查”,采取专业机构事前事后评估、行业部门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把关;四是“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管理”,明确了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管委会)批复同意后实施,由设计单位将技术措施落图、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属地住建部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投用后由消防救援和应急部门负责对综合保障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五是“附则”,明确了试行期1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安全综合保障补充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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