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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5-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5-002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推动我市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支撑“好房子”建设,决定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国家和我市近期发布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技术文件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要求、设计、施工质量常见问题解析、绿色低碳建筑典型项目案例分析、绿色低碳建筑支持政策等。

二、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统筹指导,分市级培训和区级培训两个层面组织实施。原则上市级培训和区级培训在12月前完成,市级培训具体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市级培训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主办,市技术发展中心承办,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以及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企业有关技术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

(二)区级培训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办,市技术发展中心指导,以各区县辖区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相关技术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培训对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和支撑“好房子”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能力。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市技术发展中心负责统一组建培训师资队伍、制作培训教材、提供工作支持。区级培训由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培人员并落实培训场地,在培训开展前2周将培训方案报市技术发展中心,市技术发展中心将根据各区县方案统一安排培训师资队伍和提供培训教材。

(三)本次培训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培训纪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绿建处       彭  亮  023-63670797

市技术发展中心                 沈小娟   023-636102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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